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43H-/2022-0527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漭水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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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强化社会保障和民生服务意识,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努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稳定健康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继续坚持遗体火化率100%,已葬墓绿化率100%,坚决杜绝二次装棺再葬,按期上报殡葬惠民政策补助材料,除符合条件可随配偶集中安葬外,其他死亡对象全部公墓安葬,持续稳定健康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高质量抓好低保、特困等动态监测调整和优抚定期定量补助工作。
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资金、优抚定期定量补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示工作,整治和杜绝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将低保资金发放到最需要、最困难的群众手中。2021年以来,城市低保在册58户59人,累计发放652人次, 发放救助金额29.52万元,农村低保在册719户1249人,累计发放 12633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49.17万元,特困在册134户150人,累计发放1515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28.4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8.9万元,目前优抚定期定量补助对象288人,月发放12.54万元,年内发放150.48万元。漭水镇共有重点优抚有250人,合计发放资金:119287.27元。其中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59人,发放资金42700元;参战退役人员56人,发放资金42840元;老烈士子女1人,发放资金590元;伤残军人6人,发放资金11526.67元;在乡老复员军人8人,发放资金13765.6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0人,发放资金7865元。民兵民工13人,发放资金:4290元。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和监督,低保、特困、优抚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抓实抓细临时救助工作。
2021年以来,全镇共申请县级临时救助32户,申请救助资金16.86万元;镇级临时救助234户,发放救助资金26.97万元。
(四)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
对年满80周岁的老人发放高龄补助50元/月,对年满100周岁的老人发放长寿补助350元/月;年内发放高龄补助8028人次,年内发放40.44万元。目前漭水镇有80岁以上老人810人,百岁老人1人。
(五)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伍军人工作。
2021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伍军人260人,发放慰问金2.6万元;“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伍军人260人,组织座谈会8场次,发放慰问金2.6万元。
(六)其他工作
1.积极配合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做好村(社区)机构代码证更换、村委会委员证书颁发、基层政权管理系统更新等相关工作。
2.指导村(社区)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各级有关部门要求,指导村(社区)做好各环节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做好台账收集管理,目前,9个村(社区)全部完成创建工作。
3.进一步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工作。截至9月底,9个村(社区)全部完成相关修订工作。
4.“助力乡村振兴,点亮美好家园”互联网地图新增信息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第二次地名普查结果,利用高德地图和百度地图对相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截至目前,核实工作全部完成,即将进入录入阶段。
(七)按时完成了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下步工作计划:
1.规范公墓运营管理,提高入葬率。加快推进公墓二期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解决土地供给中存在的瓶颈问题,确保能够持续满足辖区亡故居民的安葬需求。
2.规范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做到施保对象精准,施保标准精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严格遵守低保相关政策规定,一刻不能松懈,坚持动态管理,坚持入户核实,不断加强村、组干部业务员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和业务水平统一思想,做好精准施保和精准扶贫制度衔接工作,整个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坚持整户识别、整户施保,全面整改“保人不保户”的违规问题,聚焦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坚决纠正对象不精准的问题,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经济收入稳定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做到应退尽退,做到应扶尽扶。从而促进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坚持标准,统筹开展精准施保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学习宣传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审批办法,充分运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的工作成效成果,把农村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三榜公示和审核审批程序与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拟退出或纳入的初步方案、公开评议、审核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使两项工作相互衔接、成果共享,同步完成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扎实推进精准施保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协同配合,同步开展;充分发挥核对信息平台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真抓实干,抓实城乡低保精准施保专项整治行动,把握政策标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认识,增强全镇城乡低保精准施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和程序;加强学习,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社会救助任务落到实处,严防“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骗保”。
3.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性救助。
4.配合县级做好老龄工作,发放80岁以上高龄补助,做好敬老爱老活动。
5.做好走访慰问工作,使困难群众、优抚对象感受党的温暖。
6.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漭水镇民政办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