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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19-123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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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民政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民政局、漭水镇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强化社会保障和民生服务意识,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努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殡葬改革工作。建成元宝山镇级中心公墓一期工程,占地面积20亩,墓穴2106穴,停车场、管理用房、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2019年底全面投入运行。继续坚持遗体火化率100%,已葬墓绿化率100%,坚决杜绝二次装棺再葬,按期上报殡葬惠民政策补助材料,稳定持续健康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优抚定期定量补助。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资金、优抚定期定量补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示工作,整治和杜绝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将低保资金发放到最需要、最困难的群众手中。目前我镇特困供养对象155户2028人次,累计发放150.5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755户15619人次,累计发放390.61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12户1230人次,累计发放49.10元。目前优抚定期定量补助对象287人,月发放15.18万元,年内发放135.58万元。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和监督,低保、特困、优抚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临时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根据家庭临时性困难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84户18.44万元;根据受灾情况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46户7.53万元。

四、老龄工作。对年满80周岁的老人发放高龄补助50元/月,对年满100周岁的老人发放长寿补助350元/月;目前漭水镇有80岁以上老人756人,月发放高龄补助3.82万元,百岁长寿老人1人,月发放350元,年内发放47.06万元。

五、退役军人工作。发放退役军人288人137.6万元定期定量补助。

六、走访慰问。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伍军人242人,发放慰问金2.42万元;“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伍军人245人,组织座谈会10场次,发放慰问金2.45万元。

六、完成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七、下步工作计划:1.规范公墓运营管理,提高入葬率;2.精准施保。规范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做到施保对象精准,施保标准精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3.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家庭实施救助。4.配合县级做好老龄工作,发放80岁以上高龄补助,做好敬老爱老活动。5.做好走访慰问工作,使困难群众、优抚对象感受党的温暖。6.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