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86Y-/2019-1228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柯街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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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根据现行政策对持证且领取低保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50/人/月,对生活不能自理且需6个月以上长期照护的一、二级持证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70/人/月,二级残疾40/人/月,截至2019年12月,全年共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159人次,金额共计9.57万元,残疾人护理补贴193人次,金额共计11.251万元,两项补贴金额合计20.8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