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3-022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三农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实施时限
能繁母猪及第一批育肥猪投保时限为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第二批育肥猪投保时限为2023年9月1日-9月15日。
二、保险生效时限
(一)能繁母猪
保险期限为1年,从2023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观察期为15天,即:4月10日开始理赔
(二)育肥猪
保险期限为6个月,每年分两批集中投保。第一批,在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投保,保险生效时间从2023年3月26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第二批,在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投保,保险生效时间从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观察期为15天,即:第一批育肥猪从4月10日开始理赔,第二批育肥猪从10月10日开始理赔。
(三)各村投保户保费收缴完成后,及时将保费和投保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大田坝镇畜牧站,由畜牧站开具收据后全镇汇总上交昌宁县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费交纳
(一)能繁母猪
每头保费60元,农户每头自筹12元。
(二)育肥猪
每头保费32元,农户每头自筹6.4元。
四、赔付标准
(一)能繁母猪
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每头能繁母猪赔偿金额为1100元。
(二)育肥猪
尸重范围(kg) | 赔偿比例(%) | 赔偿金额(元) |
20kg(含)-30kg(不含) | 30% | 210.00 |
30kg(含)-40kg(不含) | 40% | 280.00 |
40kg(含)-60kg(不含) | 60% | 420.00 |
60kg(含)-90kg(不含) | 80% | 560.00 |
90kg(含)以上 | 100% | 700.00 |
六、注意事项
(一)养殖户饲养的能繁母猪投保月龄为8-48个月,按实际养殖数量投保(标注投保能繁母猪毛色,填写白、黑、棕、杂四种)。
(二)养殖户饲养的育肥猪投保体重为20公斤以上,月龄在2月龄以上,一般以养殖量的50%计算投保数(标注投保育肥猪的毛色填写白、黑、棕、杂四种,),例如饲养了10头育肥猪仅投保2-3头的,出现死亡时只能按照投保的百分比进行理赔。
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