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2-112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三农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2-11-20 |
文号 | 浏览量 |
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是农村继土地承包、林权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以落实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以推行草原平衡、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核心,以保护草原生态安全保障畜产品供给和促进畜牧业增效、牧民增收为目标,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局面。
为切实做好我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根据昌宁县草原补贴的有关通知以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补助情况汇报如下:
一、鸡飞镇位于昌宁县西南部,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32千米,国土面积338平方千米。辖澡塘社区村民委员会和扁木、邑等、珠山、二母龙、鸡飞、八甲、英韬、干塘、里文9个村民委员会,125个村民小组 2021年末,鸡飞镇耕地总资源(常用耕地)33092亩,其中水田7038亩。最高海拔2251米、最低海拔850米。年平均气温19.5℃,年降雨量700.4毫米。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0335亩,省级公益林面积3141亩,林地面积27.40万亩。
二、2022年鸡飞镇通过“一折通”发放的草畜平衡奖励资金422000元,草畜平衡奖励面积168800亩,受益10个村124个村民小组4425户。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实行直补到户,统一执行国家标准:草畜平衡奖励为每亩2.50元。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的发放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按照已承包到户的草畜平衡草原面积发放。
三、补助资金的发放实行村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草原草畜平衡奖励资金采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并在“一卡通”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
四、草畜平衡面积数据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照承包到户情况报鸡飞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提供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录入到农民补贴系统中的“草原生态补贴”项目下。补贴数据、审批表按照时限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
五、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严格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农业股、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畜牧(草原)工作站要求、拨付程序执行:
1、鸡飞镇按照实施方案,做到提前谋划、及早安排、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强化措施、专人负责将草畜平衡面积补奖资金分解到村。
2、各村按照镇级分解数据,将面积和资金核实分解到户。经村上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民小组长三人签字后上报镇政府审查。
3、镇政府组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抽查验收合格后,由镇长签字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4、鸡飞镇上传的数据已经通过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已经兑付到户补助奖励资金。在开展此项工作期间鸡飞镇人民政府设立监督电话(0875-7879218鸡飞镇人民政府、0875-7879230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并予以公布,主要受理政策咨询,接受群众监督,查证举报等事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到目前为止鸡飞镇人民政府尚未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鸡飞镇财政所受理群众政策咨询15期。
六、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科普宣传材料,以及镇、村、户三级召开草畜平衡奖励知识宣讲会议,宣传草畜平衡奖励政策。
(二)鸡飞镇从2011年开始草畜平衡奖励资金补贴发放到户,11年来一直未有大面积调整,极少数大户享受资金过多,导致部分农户觉得享受资金不尽公平,少数农户意见极大,希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制定方案予以解决,并逐步建立健全草原承包证换证、补证、增证工作。
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