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05_A/2018-031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国土告字〔2017〕8号
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温泉镇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年限 | 出让 方式 | 土地用途 | 面积 (m2) | 起始价 (元/m2) | 增价 幅度 (元/m2)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530524201201GB00006 | 温泉镇温泉社区以南、右甸河北侧 | 70年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502 | 520 | 10 | 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7月5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7月5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7年7月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7年7月7日15:00。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0875—7121265
联系人:张宾 唐云花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