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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07F-/2020-1031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湾甸乡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发布日期 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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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湾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学习活动和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在学习和中注重把握重点,从根本上转变思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业务,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9年全乡参保人数达17614人,筹资标准250元/人,参保率达98.24%,其中建档立卡户1991人,政府代缴180元,自筹70元,建档立卡人员100%参保。资金运行正常, 全年医保累计报销资金8714356.67元,其中建档立卡就医4337人次,基本统筹报销2748462.8,兜底保障115763.35元,医疗救助5403981.37元,低保残疾医疗救助513839.52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占住院比例为25.93%。建档立卡特慢病管理286人,符合审批条件的已审批办理了159人,达不到慢性病门诊诊断标准的已纳入了“两病”用药保障。为确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住院报销制度,对不符合报销手续的票据坚决予以不受理。外伤病人住院报销,严格按照规定的调查取证制度,对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病人不受理其资料。

2.城乡低保优抚及动态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县2019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动态管理的文件要求,按“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 对全乡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工作与贫困户建档立卡扶贫攻坚工作进行对接,动态管理。通过乡、村、组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组织讨论、评议认定、公示、审核等程序。及时开展精准识别、精准施保再核实把关工作。全乡共有在册重点优抚对象154人,其中:伤残军人8人,老复员军人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6人,参战人员63人,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63人,共发放定期补助108.22万元。

3.电子政务服务工作。目前有民政工作、计生卫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残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个窗口有人员入驻并正常运行,由五名机关干部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开展相关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县政务服务局安排的各项业务工作,逐月上报月报表。严格执行领导进驻中心值带班制度,乡党委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坚持每个月进驻一次中心、分管领导坚持一个星期进驻一次,切实达到了督促工作,解决问题的效果。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全乡城乡居民应参保人数为13696人,实际参保人数为13570人,其中县财政代缴1053人,参保率99.08%,其中上甸村参保人数为4437人,参保率为99.37%;小街子村参保人数为2587人,参保率为98.63%;下甸村参保人数为3152人,参保率为99.15%;大城村参保人数为2713人,参保率为98.80%;芒回村参保人数为681人,参保率为99.71%。按照上级要求,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做到100%参保。

5.残疾人工作。残疾人工作方面;认真做好全乡残疾人基本情况的统计及上报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所有工作任务,截至2019年12月,全乡有持证残疾人508人,占全乡总人口18638的2.73%;其中男306人,女202人,一二级重度残疾261人,三四级残疾247人。按时申报丧葬补贴及退保,新增待遇人员系统申报。全乡持有二代残疾证残疾人495人。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各种津贴、补贴41520.00元,为下肢残疾人代步工具燃油补贴、残疾人创业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其中下肢残疾人代步工具燃油补贴12520.00元,残疾人创业补助23000.00元,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6000.00元。

6.救助救灾工作。2019年民政办共接到临时困难救助申请319份,为了切实做好临时困难救助工作,把救助资金真正补助到最困难群众的手中。针对困难的原因和困难的程度,我们分类进行救助,向建档立卡困难户和低保户倾斜。全年共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资金45万元,最高的救助资金是1900.00元,最低的救助资金是600元,共救助困难家庭319户,有效的为农户解决了生活临时困难的难题,帮助临时困难家庭渡过了难关,稳定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生活。加强灾害防范,及时为灾民发放救灾补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我们联合乡安全部门,对全乡农户住房进行了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危房,要求农户在大雨或暴雨的时候随时注意安全,避免灾害发生时造成人身伤害。认真落实各村灾情,对农作物受灾和住房受灾的农户进行实地查看,今年雨量较多,灾害较重。全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户共计87户,共发放各类救灾生活补助资金120000.00元。

除上面以外,社保大厅在其他方面工作有: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截至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创业担保及贷免扶补贷款21人,每人金额15万元,共计金额315万元。加大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救助,减轻大学生及其家庭负担。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完善五保老人衣、食、住、医、葬条件。加强老龄事业管理工作,落实老年人生活补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农村困境儿童管理工作,改善孤儿生活学习条件。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工作业务,积极为丧者家属申请政策补助。积极宣传,加快推进农村民房保险、家庭组合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防震减灾工作。我乡地处地震多发板块,认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我们一项特别重大工作,是预防地震来临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或降低群众财产损失的重要保障措施。做好农村劳动力调查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了全乡总劳动力、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详细登记了贫困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意向、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11,426.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6,626.03元,占总收入的85.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4,800.00元,占总收入的14.51%。与上年对比增加30,801.03元,增长2.2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13,896.8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1,313,896.80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9,782.83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3,896.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096.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8%。与上年对比减少4,017.17元,有所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0,09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要用于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民政定补、自然灾害救助、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2018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湾甸傣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00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8466.23

458466.23

0

0

0


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