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50310-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文号 | 浏览量 |
致辖区所有村民:
由于国家及我省参保长效机制的建立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有重大变化。现将未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云南省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于2025年2月25日截止,凡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2025年2月25日后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属于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需要经过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例如:居民在2025年3月1日参保缴费,6月1日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三、如果2025年未参保缴费,即使2026年在集中缴费期内正常参保缴费,仍需参保后等待3个月,也就是从2026年4月1日后享受医保待遇。鉴于待遇等待期的政策,希望广大未参保人员及时于2025年2月25日前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获取一年的健康保障!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