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5112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 文号 | 浏览量 |
湾甸傣族乡2025年11月乡村公共服务岗位
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就业扶贫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按照《昌宁县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要,现就湾甸傣族乡2025 年11月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招聘岗位:保洁员。
(二)招聘数量:大城村1人。
二、岗位职责
保洁员:负责划定区域内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对农户开展卫生保洁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户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及时归并垃圾箱或垃圾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爱岗敬业。
(二)年满16周岁以上非在校的具有本村户籍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安置人员原则上不跨村聘用。存在就业困难的脱贫人口家庭优先安置。
(三)每户只能安置一个公益性岗位人员,部门间不得重复聘用,避免“一人多岗”和“一户多岗”。
(四)安置人员以能否胜任、能否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
(五)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1.刑事犯罪的;2.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的;3.服兵役、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生活的;4.不履行岗位职责的;5.由他人或家庭其他成员顶替上岗的;6.外出务工或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7.其他不适宜安置情形的。
四、聘用管理
(一)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二)聘用人员从事村所聘岗位的相关工作,岗位性质为脱贫攻坚期间,安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
(三)聘用协议签订:聘用协议按照自然年度实行一年一签制,由乡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及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乡、村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等管理使用工作,凡考核不合格人员和主动退出公益岗的,由乡人民政府取消服务资格,空缺岗位由村按程序进行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严禁发放岗位补贴。
五、岗位待遇
岗位补贴每人每月800元,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六、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确定范围内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选聘资格条件、名额;2. 选聘范围、程序、方式;3. 岗位职责、岗位报酬;4. 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5. 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
过村委会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提交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用人单位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公示。用人单位将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确定范围内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六)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 。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岗前培训学习后再安排上岗,未参加培训学习和培训学习不合格人员不得使用。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辖区村委会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三)报名地点: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大城村村民委员会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