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2-0528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2-05-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昌宁县2022年度“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扎实开展好“清河行动”,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保持长效,结合卡斯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对全镇辖区内设立河长的河库塘渠深入清理、整治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堆、乱倒乱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污染河流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开启2022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增强镇、村两级河长、全镇干部职工、党员群众的责任意识,推进辖区内河库塘渠面貌有效改善,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行动内容
(一)河道垃圾污水整治。彻底打捞、清除水面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枯枝烂木等漂浮物,清除河堤垃圾、杂物、杂草、断砖、乱石,做到河水清澈,水面无漂浮物,水流畅通无阻。整治污水乱排乱倒,禁止向河道排放污水。
(二)河道非法采砂、取石等违法行为整治。整顿河道采砂、取石秩序,规范采砂、取石管理,加强对非法采砂、取石行为的查处,推进恢复整治。
(三)河道及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及非法种植作物整治。依法拆除占用河道建筑物,清理非法占用河道种植物,确保河道畅通和防洪安全。
(四)非法打捞、破坏水生物等违法行为整治。严格禁止在河流中非法打捞、破坏水生物,依法打击在河流电、毒、炸、钓鱼等违法行为活动。
三、行动时间
分别于2022年4月下旬、11月下旬,集中力量开展2次大规模的“清河行动”;每个月以村(社区)为单位,至少开展1次小规模的“清河行动”。其他根据需要实时开展。
四、行动责任
为确保“清河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按照“镇级河长牵头,村级河长负责,干部职工、驻村人员和广大群众参与”的责任体系,分组开展行动。
(一)枯柯河主河道
牵头领导:李明川(县级)、兰子斌(镇级)
清河人员:镇机关、水务站干部职工,龙洞社区、龙潭社区、卡斯社区、大水平社区、邑林社区、新谷村驻村人员、相关村民小组群众
(二)邑林河
牵头领导:王飞(县级)、孙继红(镇级)
清河人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供电所、电信所干部职工,邑林社区驻村人员、相关村民小组群众
(三)温炭河
牵头领导:段杨(县级)、杞中林(镇级)
清河人员:农业中心、林业中心、烤烟站、香料烟站干部职工,大水平社区、邑林社区、龙潭社区驻村人员、相关村民小组群众
(四)龙潭河集镇段
牵头领导:罗玲
清河人员:卡斯中学干部职工,龙潭社区驻村人员、集镇商铺相关业主、相关村民小组群众
(五)白马河
牵头领导:罗玲
清河人员:财政所、市政公司、税务分局、农村商业银行、长江村镇银行、邮政所(邮储银行)干部职工,龙潭社区驻村人员、集镇商铺相关业主、相关村民小组群众
(六)赵家河
牵头领导:唐晓荣
清河人员:卡斯中心完小干部职工,卡斯社区驻村人员、集镇商铺相关业主、相关村民小组群众
(七)松山河
牵头领导:唐晓荣
清河人员:文广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干部职工,卡斯社区驻村人员、集镇商铺相关业主、相关村民小组群众
(八)龙潭河水平街段
牵头领导:朱志军
清河人员:水平中学干部职工,兰山社区驻村人员、集镇商铺相关业主、相关村民小组群众
(九)其他村(社区)范围内河流、沟渠、库塘
牵头领导:挂村领导
清河人员:相关村完小干部职工,村(社区)驻村人员、相关村民小组群众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清河行动”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效措施,各牵头领导、责任人、清河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清河行动”作为2022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实。各行动组责任人要强化组织,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把责任再细化、任务再分工,按照行动内容认真落实责任区域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掀起行动高潮。各村(社区)要加强日常宣传,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群众主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清河行动”中来,掀起河流综合整治的热潮,营造全民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形成“共管、共治、共享”良好局面。
(三)跟踪问效,及时报送进展。镇级督察、镇河长办要充分发挥河长制的监督作用,加强“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跟踪督查。其中:枯柯河西岸流域督察工作由瞿树早同志负责,枯柯河东岸流域督察工作由张银飞同志负责。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清河行动”开展情况图片资料报镇河长办。
附件:1.卡斯集镇段河流管护责任表
2.枯柯河主河道“清河行动”镇机关工作人员分工
附件1
卡斯集镇段河流管护责任表
河道名称 | 牵头领导 | 责任村(社区) | 责任单位 | 备注 |
枯柯河 | 兰子斌 | 龙洞、龙潭、卡斯、大水平、邑林、新谷 | 镇机关、水务站 | |
邑林河 | 孙继红 | 邑林 | 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供电所、电信所 | |
温炭河 | 杞中林 | 大水平、邑林、龙潭 | 农业中心、林业中心、烤烟站、香料烟站 | |
龙潭河集镇段 | 罗 玲 | 龙潭 | 卡斯中学 | |
白马河 | 罗 玲 | 龙潭 | 财政所、市政公司、税务分局、农商行、长江村镇银行、邮政所(邮储行) | |
赵家河 | 唐晓荣 | 卡斯 | 卡斯中心完小 | |
松山河 | 唐晓荣 | 卡斯 | 文广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 | |
龙潭河水平街段 | 朱志军 | 兰山社区 | 水平中学 | |
其他河道、 沟渠、库塘 | 挂村领导 | 所在村(社区) | 相关村(社区)完小、卫生所 |
注:管护责任分工为长期
附件2
枯柯河主河道“清河行动”人员分工(镇机关、水务站)
分 段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备注 |
卡斯社区段 | 唐晓荣 | 韩晓玉、李 义、叶丽萍、段溪村、周 洁、李帅云、何文参 | |
龙潭社区段 | 罗 玲 | 安文兴、段俐娟、杨艳萍、李春平、杨健梅、万晓龙、李 飞、 张晓亮、杨春璟、蒋 飚、禹霖祥、周君子、宋剑涛 | |
龙洞社区段 | 王晶晶 | 饶光学、周世忠、鲁海波、封应航、唐子海、邦岩金、杨品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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