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0-121103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文号 | 浏览量 |
民政办2020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低保、特困工作。
1.截至12月底,卡斯镇农村低保发放622户,1186人,上半年发放资金471.3万元;城镇低保48户,64人,全年年发放资金38.6万元;特困人员发放133户139人,发放资金142.6万元。
2.完善档案及痕迹资料管理。按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村评议镇级审核县级审批三级公示对照进行自检自查,完善村级评议会议记录、公示照片,镇级审核材料、公示、入户照片等相关资料归档,完善社会救助系统省县系统同步。
3.低保动态管理。将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保障家庭的变化情况,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并做到按月核查审批的月动态制度,上半年因病因学等新增农村低保困难对象51户104人,因死亡、大额存款核查等停发农村低保133户258人,城镇低保停发34户39人.
4.是有效衔接“扶贫工作”做好兜底保障工作。通过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标准调整紧密衔接、对象识别精准衔接、信息数据动态衔接、政策措施无缝衔接,通过兜底保障新增低保贫困户15户36人,变动10户27人。
5.完成特困人员138户照料护理协议签订及自理能力评估,进一步对特困人员进行入户认定,通过入户调查,调整不符合特困的标准10户12人。
(二)临时救助工作
1-11月发放临时救助309户,救助资金29.21万元,2020年6月底结余资金6.9万元。
(三)老龄儿童工作。一是完成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调查摸底数据录入工作,留守儿童199人,留守妇女36人,留守老人168人。二是做好对农村纯老家庭和困难老年人的筛查,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三是加强宣传和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寿星长寿补助发放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高龄老人的保健补助工作,进行走访村寨,给漏报的高龄老人,切实补办高龄保健补助手续,1-12月发放老龄补贴9785人次,发放补贴49.4万元。五是孤儿工作。孤儿发放6人,全年发放资金9.46万元。
(四)残疾人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扶残助残工作,把残疾人康复工作、教育工作、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和扶贫工作、宣传文体工作、信访维权工作、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作为重点来抓,从政策倾斜、组织重视、经费保障、舆论引导等多个关键环节入手;二是根据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状况调查工作情况,了解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为做好切合实际的服务,各村要建立残疾人人才库、需求数据库等信息管理工作,多组织残疾人进行各项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减轻就业压力;三是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动态管理工作。
(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对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数据采集上报,完成退役军人登记499人,现役军人家属登记49人;进一步核实退伍军人优抚数据,落实新增60岁以上退役士兵补助11人;完成重点优抚对象274人清查认证工作,10月份完成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按时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发放,全年发放资金158.6万元。
(六)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全面动员,百分之百公墓入葬。9月14日前,卡斯镇7个傣族村民小组在公墓划定傣族安葬区233穴,保障卡斯公墓全覆盖,从9月14日到12月7日止卡斯镇共亡故54人,其中配偶亡故18人随葬外,其余36人全部卡斯公墓入葬,包括傣族居民2人,达到公墓入葬率百分之百。二是镇殡改办、纪委、综治办对卡斯镇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前亡故人员90户未入公墓安葬的入葬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山区全覆盖,坝区部分抽查,共实地核查48户,其中龙洞、龙潭、卡斯、邑林有部分大砖支砌小坟头、地面进行硬化等情况,已经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在9月15日前完成新一轮的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清查摸底,核实需要拆除活人墓235户307冢,截至10月15日,签订承诺书307冢,签订率百分之百,完成拆除活人墓307冢,活人墓拆除率百分之百;排查大墓、豪华墓8冢,两沿六区无主坟1冢,已葬墓105冢(公路沿线),10月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坝区采用每一穴坟墓种植3-5棵三角梅(直径5公分、高80公分)的方式进行遮蔽,广邑、客邑、毛寨3个高寒村采用种植饲草的方式就行遮蔽,通过宣传动员,截至27日已经完成豪华墓整治1冢、“两沿六区”大墓、已葬墓绿化遮蔽151冢,种植三角梅656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落实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低保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二是针对村在问题的部分村组进行入户调查,重点整改。
2.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一是确保信息精准性,要与残疾人自身需求相符,做到实事求是;二是确保连续性,以持证残疾人为调查对象微调指标,反映出托底补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采集录入。
3.加快卡斯镇敬老院工程扫尾验收,积极推进项目运营,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
4.殡葬改革。积极宣传移风易俗,提高公墓入住率,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杜绝未入公墓乱埋乱葬。
卡斯镇民政办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