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86Y-/2020-1214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柯街镇 |
公开目录 |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柯街镇2020年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柯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有效应对当前高森林火险严峻形势,更加有力的管住野外火源,加大对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林区林缘随意用火、时常冒烟的威胁和被动局面,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森林草原火灾,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20年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0〕18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查处违规用火为核心,在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行动小组,开展野外火源督查、检查、巡查,从严从快查处违规用火。通过违规用火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实施要点
(一)时间要求。从2020年4月1日开始至雨季来临结束。
(二)责任单位。由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镇挂村领导、村组干部、护林员、林业站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天堂派出所民警等为专项治理行动骨干。
(三)工作任务。查处林区及林区周边100米范围内未经批准、无防范措施的违规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必究、违规必处。
(四)行动要求。充分利用手机、手机拍照,收集掌握现场违规用火证据。采用林业行政处罚和村规民约对违规用火进行查处,村规民约处罚由各村(社区)负责。林业行政处罚分3个组进行查处,第一组由镇林业工作站站长施永升任组长,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立斯达、玉地里、仙岳、扁瓦、芒赖、华侨等村(社区)的野外违规用火查处,车辆由林业站提供。第二组由天堂派出所所长秦永生任组长,天堂派出所民警为成员,主要负责柯街、联合、沙坝(枯柯河东侧)等村(社区)的野外违规用火查处,车辆由天堂派出所提供。第三组由柯街派出所教导员杨林任组长,柯街派出所相关民警为成员,主要负责大地、松林、腊邑、沙坝(枯柯河西侧)等村(社区)的野外违规用火查处,车辆由柯街派出所提供。各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机进行搭配调整,做到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五)工作重点。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把握三个重点和严查五类用火行为。三个重点即: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区域有集镇面山、公路沿线、林区施工工地、大鹿山、篱笆兰山等区域;重点时段为清明节、五一节、早晚农事用火高峰期等时段;重点人员包括进山入林及林缘地边活动人员、智障人员、自控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对重点林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对重点时段要设卡值守,做好入山检查登记,严禁火种入山。严查在林区及林区周边100米范围内的五类用火行为:一是烧地边(地埂)、烧荒、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行为;二是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等祭祀用火行为;三是吸烟、烤火、野炊及儿童玩火行为;四是施工作业、电焊、爆破等施工用火行为;五是故意纵火行为,对故意纵火违法人员依法严处。
三、查处依据
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和《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使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杨建军任组长,镇武装部长段超鹏任副组长,镇林业工作站、柯街派出所、天堂派出所以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工作站,由施永升兼任办公室主任,做好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查处工作以镇林业工作站、柯街派出所、天堂派出所和各村(社区)为主,对林区内和林区周边100米范围内的违规用火进行查处,其中:对火灾隐患较大的村组,在行动中必须安排天堂派出所民警、派出所民警、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参加,确保违规用火行为能够得到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严格惩治。要依托挂村领导、天堂派出所、派出所、林业工作站、扑救队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结合当前各村(社区)野外火源的特点和规律,特别是早晚时段,林农、林蔗结合部,实行分组包片督查、检查、巡查,采取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惩处、反面典型齐头并进的方法,严防严控野外火源,既要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讲清楚随意用火引发火灾的严重后果,又要严格查处违规用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在村组粘贴公开。坚决整治野外火源点多面广、难防难控的现状,营造严肃的野外火源管理氛围和态势,盯住人、管住火,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三)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方案要有具体的方法、步骤和措施,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挂村领导和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带头亲自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抓,做好对重点区域、林缘农地的检查、巡查,要把专项行动安排落实到村组,进一步细化野外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治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号召林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自觉转变观念和抵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