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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13_C/2017-0606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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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昌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设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县各族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为昌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广泛深入地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健身,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挥全民健身对健康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任务

1.大众体育健身更加普及化。群众健身意识、健身知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群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8万。

2.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多样化。积极开展以健身气功、太极拳、民族健身操(舞)、打歌、射弩、陀螺、武术等项目为代表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培养,民族乡镇打造不少于1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训练点。

3.健身组织构建实现网格化。大力培育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数量增加10个以上。培训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以上,获得资格证书的总人数达200人以上。组织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形成体育行政部门、文体活动中心(站)、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服务人员环环相接的全民健身组织链。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开展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人群的体质监测工作,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及以上水平的人数超过95%,优秀达标人数超15%。

4.健身场地设施覆盖更为均等化。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8平方米,基本满足群众体育健身设施需求。

5.公共体育设施利用逐步合理化。公共体育设施由重建设向重管护和开放使用转变,促进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80%以上。

6.全民健身服务社会化。依托“互联网+”技术,扶持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培育休闲体育产业,促进全民健身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全民健身产业服务圈建设,健身产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比重逐年上升,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例达到1%。

7.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特色化。促进全民健身与旅游相结合,与外宣相结合,与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相结合,实现赛事活动特色化、品牌化,依托澜沧江、天堂山及昌宁气候和历史文化优势,重点打造集旅游、户外运动为一体的特色赛事。

三、主要措施

(一)抓实基础设施工程。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证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继续推行全民健身示范点建设制度。到2020年实现乡镇、村(社区)基础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建设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体育场地设施,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场地,加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城乡结合地和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体育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新建五人制足球场5块以上,篮球场5块以上。规范公共体育设施,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推行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和公共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的新型管理模式。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二)强化组织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培育和发展体育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指导高效、富有活力的社会体育组织网络体系。在全县各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各级体育协会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形成纵坐标,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形成横坐标,交叉联合、互相呼应,形成服务区域网格化。用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严格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加强乡(镇)、村(社区)两级社体指导员培训力度。重点培训健身气功、太极拳、足球、篮球、民族健身操、广场舞、户外运动等社会需求量大、覆盖人群广泛的运动项目专业指导员和志愿服务人员100人,扩大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活动示范辐射带动。组织开展与旅游、文化、教育、商贸相结合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展示活动,促进体育、旅游、康体养老服务等行业融合发展,共同打造特色体育活动。在“全民健身日”、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策划群众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组织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老年人健身大会、残疾人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积极培育和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运动项目和健身活动,传承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针对不同区域广泛开展足、篮、排等球类运动,广泛推广健身气功、太极拳、民族民间武术、民族健身操(舞)和打歌、射弩、陀螺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挥城市晨、晚习练点、农村基层综合文体活动中心的重点平台作用,发挥老体协、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团体组织的关键挈领作用。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健身活动,尝试开展进城务工人员运动会。重视农村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依据地方民族特点,开展特色体育活动。认真落实工间操制度,关心关注职工身心健康。规范和加强对游泳、户外运动等高危险性体育健身项目经营的监管。

(四)推进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开展多样化。保障学生人均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体育工作考评体系,构建小学、中学、大学相互衔接的课余训练体系。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保证青少年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依托学校,形成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形式积极开展体育师资培训80人次。积动推进校园足球开展,建设3个校园足球场地,建设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所,经常参与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的学生达4000人,注册校园足球运动员200人以上。探索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竞赛机制,推进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竞赛活动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五)探索打造“互联网+全民健身”途径。建设全民健身公共信息工作和服务平台,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建立全民健身数字管理平台,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围绕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体育需求,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体育与文化、医疗、养老、教育、旅游相结合,相互带动、共同发展、体旅结合,打造健身休闲项目化,着力开发以体育赛事旅游、户外运动旅游、健身休闲旅游、民族体育旅游为特色的体育旅游产品,发挥昌宁独特的地理地域资源优势。积极扶持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做好体育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储备,出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和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及配套实施细则,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县级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多元共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立相应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纳入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和社区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机构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土地用地需求,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社会各界办好体育,统筹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各乡镇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优化融资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加大对弱势群体全民健身事业的经费扶持力度,加强关键领域基础性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保证重点投入。

(三)强化政策和法制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保障公民体育健身权利和健身安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依法强化体育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保障实施计划的顺利推进。

(四)严格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加强监督检查。要科学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步骤,落实工作责任。要针对规划纳入、经费列支、设施建设、活动开展、扶持引导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举措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反馈机制。每年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告报,确保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