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4-8/20250425-00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4-25 |
| 文号 | 浏览量 |
一、2025年昌宁县文旅产业发展的核心目标任务是什么? 2025年将实现“四增一前列”目标:游客接待量、旅游总花费均增长5%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速达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速完成下达任务;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力争文化旅游发展综合质效和文物安全工作综合考评位居全市前列。
二、2025年将重点打造哪些文旅新项目和新业态?
重点推进三类项目建设:1.旅居群落类。开工建设中煤・云南黑温泉 (二期),力争柯街糖厂旅居项目纳入省级示范;2.基础配套类。加快推进阿背寨半山酒店、大甸山遗址环境整治,开工建设大甸山安防工程、博物馆预防性保护、昌宁县李子树·理想森林建设等项目,指导好翁堵大明湖景区、田园龙潭公园景区提升改造;3.新业态培育类。继续培育黑温泉房车营地、天堂山风谷营地露营地、橄榄河、芒赖景区热带水果采摘等一批新业态、新产品,同时力争将翁堵大明湖2A级景区提升创建成为3A级景区,盘活柯街糖厂、鸡飞澡堂等资源,持续推进枯柯河温泉康养省级旅游度假区、田园镇龙泉村金牌旅游村创建工作,创成黑温泉绿美景区标杆典型。
三、如何打造“旅居云南・就想来昌宁”的品牌形象?
通过“线上+线下+招商”三维发力:1.线上构建新媒体矩阵,按季节生产特色内容进行发布。发起#就想来昌宁等互动式话题营销,联动用户分享昌宁美景、美食等视频,提升UGC内容传播力。以全域旅游思维策划“一乡镇一主题”文旅宣传推广,用昌宁标识讲活昌宁故事;2.线下打造“昌宁邀您来 +”主题活动IP新内容新场景,举办昌宁邀您过大年、昌宁邀您来采茶、昌宁邀您来过节等特点鲜明、特色丰富的主题活动,精准筹备参加南博会、旅交会等展会,并赴潜在客源地开展精准推介;3.招商重点推进云茶·1958文旅综合体、“隐于山水 慢飨茶旅”昌宁县西山茗宿集、鸡飞霞客温泉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完善招商手册吸引更多更好的文旅项目签约落地。
四、为提升游客体验,将采取哪些市场监管措施?
1.秩序整治不停歇。落实旅游服务创优提质第三个百日行动,完善 “1+3+N+1”综合监管、30天无理由退货、游客投诉“零暂存”机制;2.安全防线不放松。严守意识形态安全、文物安全、行业市场安全“三条底线”,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网络负面舆情;3.优化环境不止步。推行服务企业特派员制度,切实帮助文旅企业疏通发展的难点堵点,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挖掘民宿资源,重点培育阿背寨原舍民宿为等级民宿;继续紧盯橄榄河温泉纳规工作,争取2025年完成纳规任务。
五、在文旅人才队伍建设上有哪些创新做法?
实施“党建+人才”培育计划。1.强化政治引领,依托昌宁四条红色旅游线路开展党性教育,拓展“有风昌宁”党建品牌;2.创新工作方法,推行“六廉文旅底色”和“五彩文旅”工作法;3.培育三支人才队伍,聚焦文化人才、文艺人才、旅游人才,通过 “以文促旅、以旅聚才、以才兴旅”机制,打造高水平、复合型、应用型文旅人才体系。
六、在文艺创作和非遗传承上有哪些重点举措?
1.文艺创作方面。打造推广情景剧《哀牢传奇》、音舞诗画《茶香千年》等优秀作品,策划储备《苗山绣锦》重点剧目,力争参加云南省新剧目展演。做好文艺作品(歌、舞、乐)创作,力争打造出2至5个舞台文艺精品节目,推出具有昌宁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不低于30件;2.非遗传承方面。全力储备昌宁红茶制作技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力争进入预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库。结合2025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开展“创意昌宁”非遗旅游商品创新创意大赛,进一步提升非遗的“活化”与创新。
七、2025年群众能享受到哪些新增的公共文化服务?
重点推进两项服务升级:1.空间拓展。培育图书馆1个省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和新华书店、祥云印象2个以上市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指导“图书+咖啡/茶叶”公共文化空间入驻企业开展好服务读者和举办阅读推广活动10场次以上;2.活动提质。扎实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云南舞蹈大家跳、云南民歌大家唱”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策划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等活动不低于20场次,举办群众文化赛事不少于8场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系列活动,举办70场次“戏曲进乡村”、60场次以上“彩云之南等你来”等群众文化活动,让广大群众触手可及更丰富、更对味的文化生活。
八、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在昌宁将如何推进?
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2025年5月前完成野外调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完成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同步强化鲁道源故居、赵家老宅、白沙坡墓地等文保单位的修缮与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