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党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商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中标(成交)公示
采购人 |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联系电话 | 0875-7130189 | |
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 | |
采购代理机构 | 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
联系电话 | 15331537130(段先生) | |
地址 | 昌宁县体育馆旁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宁县党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商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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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NCG2017-J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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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 | 49.9172万元 | |
采购公告日期 | 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4日 | |
开标时间 | 2017年6月26日9:00 | |
开标地点 |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专家 | 沈振、潘学武、李明红 |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综合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 | 96.67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公司 | 93.67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太平洋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
| 92.00 |
第四中标候选人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昌宁营销服务部
| 83.33 |
备注 | 1、以上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请中标单位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未中标投标人请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银行汇款凭据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 |
监督电话 | 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875-7130708 | |
采购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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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17年6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