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鸡飞镇苗木采购 中标(成交)公示
采购单位 |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 | ||
联系电话 | 18987516406(李先生) | ||
地址 | 昌宁县鸡飞镇 | ||
采购代理机构 |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13577563389(李先生) | ||
地址 | 隆阳区象山路5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宁县鸡飞镇苗木采购 | ||
项目编号 | 保招代[2016]177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 | 一标段:495000.00元;二标段:924000.00元。 | ||
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22日 | ||
开标时间 | 2016年9月14日9:00 | ||
开标地点 |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专家 | 韩绍勋、赵世平、张勇、王桂兰、李信科。 | ||
一标段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另行组织招标。 | |||
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 中标金额(元) | 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昌宁县玉宝绿化有限公司 | 914760.00 | 89.9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昌宁县薛木蕊苗圃园 | 910525.00 | 89.69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昌宁宏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14760.00 | 89.35 |
备注 | 1、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供应商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请中标单位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银行汇款凭据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 ||
监督电话 | 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875-7130708 | ||
采购单位意见 | 同意发布。 | ||
中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16年9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