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中标公告 >> 正文

昌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宗食品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成交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0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项目编号: BSFH-2016-0801

昌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宗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于2016年9月2日上午9:00公开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原则、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单位及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对比及评议,已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1、 {C}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单位为: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得分:94.13分;投标总报价:6645050.25元;服务承诺及质量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第二推荐中标候选单位为:保山市回定荣红商贸有限公司;得分:86.33分;投标总报价:6105429.00元;服务承诺及质量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第三推荐中标候选单位为:施甸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得分:82.60分;投标总报价:6552543.75元;服务承诺及质量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公示期从2016年9月5日至9月5日,公示期满后,第一推荐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

2、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监督电话: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5-7121908

3、公示期满后,请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后,至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特此公告                                      

                                                       招标人:昌宁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金学  (0875-288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