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鸡飞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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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28日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1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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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28日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1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