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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7〕5号

发布日期:2017-04-1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湾甸乡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年限

出让

方式

土地用途

面积

(m2

起始价

(元/m2

增价

幅度

(元/m2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530524205202GB00011

湾甸乡上甸移民安置区公路西侧

40年

拍卖

商业用地

937.05

700

10

30

住宅用地

1145.32

600

10

530524205202GB00010

湾甸乡上甸社区供电所东侧

40年

拍卖

商业用地

1371.9

700

10

45

住宅用地

1676.87

600

10

530524205202GB00001

湾甸乡上甸社区森林公安派出所西侧

40年

拍卖

商业用地

475.65

700

10

15

住宅用地

581.37

600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411日至201753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411日至201753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53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754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75515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5—7121265 

 联系人: 唐云花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