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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7〕3号

发布日期:2017-03-2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起拍价(元/ M2

报价增价幅度(元/M2/次)

竞买保证金(万元)

530524104202GB00001

柯街集镇北侧通达路以西

7571.5

商业用地

40

870

10

1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329日至2017419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329日至2017419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419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7419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742115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5—7121265

   联系人: 唐云花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