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7〕3号
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起拍价(元/ M2) | 报价增价幅度(元/M2/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530524104202GB00001 | 柯街集镇北侧通达路以西 | 7571.5 | 商业用地 | 40 | 870 | 10 | 1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19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19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7年4月1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15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5—7121265
联系人:张宾 唐云花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