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6〕12号
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柯街镇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面积 (m2) | 出让 方式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 (元/m2) | 增价 幅度 (元/m2)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15 | 柯街镇北侧通达路西侧 | 153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100 | 10 |
3 |
16 | 柯街镇北侧通达路西侧 | 153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100 | 10 | 3 |
17 | 柯街镇北侧通达路西侧 | 153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100 | 10 | 3 |
18 | 柯街镇北侧通达路西侧 | 153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100 | 10 | 3 |
19 | 柯街镇北侧通达路西侧 | 153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100 | 10 | 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31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31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6年11月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15:00。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5—7121265
联系人:张宾 唐云花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