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昌国土告字〔2015〕9号
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元/ M2) | 报价增价幅度(元/M2/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号 | 勐统镇新大街 | 152.5 | 商业用地 | 40 | 1000 | 10 | 4 |
2号 | 勐统镇新大街 | 197.5 | 商业用地 | 40 | 1000 | 10 | 4 |
3号 | 勐统镇新大街 | 195.0 | 商业用地 | 40 | 1000 | 10 | 4 |
4号 | 勐统镇新大街 | 195.0 | 商业用地 | 40 | 1000 | 10 | 4 |
5号 | 勐统镇新大街 | 210.0 | 商业用地 | 40 | 1000 | 10 | 4 |
6号 | 勐统镇新大街 | 197.5 | 商业用地 | 40 | 1000 | 10 | 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17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17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5年11月1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14:30。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5—7121265
联系人:吴跃武 张宾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