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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昌国土告字〔2015〕1号

发布日期:2015-03-0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起拍价(元/ M2

报价增价幅度(元/M2/次)

竞买保证金(万元)

1号

鸡飞镇澡堂街

144

商业用地

40

800

10

3

2号

鸡飞镇澡堂街

144

商业用地

40

800

10

3

3号

鸡飞镇澡堂街

144

商业用地

40

800

10

3

4号

鸡飞镇澡堂街

144

商业用地

40

800

10

3

5号

鸡飞镇澡堂街

144

商业用地

40

800

10

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37日至2015330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37日至2015330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330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5331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54110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5—7121265

   联系人:吴跃武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