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4〕17号
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元/M2) | 增幅 (元/M2/次) | 保证金 (万元) |
J-01-27 | 昌宁县昌漭公路东侧 | 50000 | 住宅用地 | 70 | 436.08 | 10 | 450 |
L-13-14 | 昌宁县云保公路西侧 | 40569 | 住宅用地 | 70 | 545.10 | 10 | 4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协议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协议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10月15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协议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10月15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4年10月1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议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7日14时30分,具体协议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14时30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5—7121265
联系人:吴跃武 张宾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