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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4〕17号

发布日期:2014-09-1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元/M2

增幅

(元/M2/次)

保证金

(万元)

J-01-27

昌宁县昌漭公路东侧

50000

住宅用地

70

436.08

10

450

L-13-14

昌宁县云保公路西侧

40569

住宅用地

70

545.10

10

4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协议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协议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918日至20141015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协议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918日至20141015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1015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41016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议时间为:2014108日至201410171430分,具体协议截止时间为201410171430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5—7121265

   联系人:吴跃武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