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勐统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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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1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19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19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3年11月2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9时。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