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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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28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28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3年8月2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8时至2013年8月30日14时30分,具体挂牌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14时30分。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