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采购 >> 正文

昌宁县林业局“云南省昌宁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1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招标编号:保招代[2017]111号

昌宁县林业局“云南省昌宁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段及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①.投标申请书;

②.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具备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④.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⑥.财务状况报告;

⑦.提交人社部门出具的本企业在2年内无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而被查处的证明;

⑧.投标人必须提供实施单位出具的近年来实施的中标工程履行补植补造承诺的证明材料;

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⑪.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有“造林绿化工程或林业技术服务”相应经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2)同一企业最多只能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地点: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

六、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报名资料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报名,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七、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50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备注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营业室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开户账号:24129601040011000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13577536835

联系人:李女士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昌宁县林业局

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875-7130087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

邮编:678100

联系人:范先生、李先生、安女士

电话:13987595767、13577563389、18787542965

电子邮件:cndszb@163.com

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