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政务局服务管理局关于开评标系统管理硬件终端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CNCG2017-J01】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74号令》、《保山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昌宁县政务局服务管理局关于开评标系统管理硬件终端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1、项目名称:昌宁县政务局服务管理局关于开评标系统管理硬件终端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
2、相关要求将在谈判文件中阐述,如有调整以谈判文件载述的内容为准。
四、采购清单
详见采购清单。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提供二个以上安防技术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合格证。
3、投标商必须在保山当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以工商注册为准);投标商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5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硬件故障必须在1天内修复(提供备品备件,暂时替代),提供全天候7*24小时上门服务。
4、近三年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5、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的特殊性,要求该系统能和上级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监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易平台无缝对接证明,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嵌入式开标系统硬件终端、嵌入式评标系统硬件终端、音控系统、防火墙等主要产品的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报名时还须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有关行业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7、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写明联系人、手机、传真、QQ或邮箱号码等。
8、若为代理人投标,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情况:
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6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报名资料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逾期恕不受理。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15331537130
采购中心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875-7121908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县体育场)。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收费内容 | 投标保证金 |
账户名称 |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昌宁县支行 |
银行账号 | 53001727336058000118 |
十一、其它
其它详细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十三、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附表:
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电视机 | 1 | 台 |
2 | 电视机移动支架 | 2 | 套 |
3 | 嵌入式评标系统硬件终端 | 1 | 套 |
4 | 高清摄像头(评标室) | 1 | 套 |
5 | 音控系统(评标室) | 1 | 套 |
6 | 嵌入式开标系统硬件终端 | 1 | 套 |
7 | 高清摄像头(开标室) | 1 | 套 |
8 | 音控系统(开标室) | 1 | 套 |
9 | 辅助设备和线材 | 1 | 批 |
10 | 防火墙 | 1 | 台 |
采购预算:3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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