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民政局殡葬服务车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保招代[2017]50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74号令》、《保山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昌宁县民政局的委托,对昌宁县民政局殡葬服务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1、项目名称:昌宁县民政局殡葬服务车采购
2、相关要求将在谈判文件中阐述,如有调整以谈判文件载述的内容为准。
四、采购清单
详见采购清单。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①.投标申请书;
②.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④.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⑤.授权委托书(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
⑥.委托人身份证(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情况:
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5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报名资料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报名,逾期恕不受理。谈判文件800.00元/份, 售后不退。
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昌宁县民政局
联系人:禹女士联系电话:0875-712163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安女士、李先生、范先生
联系电话:0875-7133604、18787542965、13577563389、13987595767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县体育场)。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营业室 |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
开户账号:24129601040011000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13577536835 |
联系人:李女士 |
十一、其它
其它详细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三、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附表:
采购清单
车 型 | 外 形 尺 寸 | 发动机型号及功率 | 乘员及 装载 | 产 品 配 置 |
殡仪车(四驱) | 长*宽*高: 4949*1820*1940(mm) | 型号:ZG24 排量:2.438L(2.4L) 功率:102kw(139马力) 排放标准:国V | 4人+专用设施(合格证为4人) | (1)引进国内外越野车新技术,装备先进技术电喷汽油发动、四轮驱动 (2)主要配置:空调、助力转向、遥控门锁、电动车窗、电动倒车镜、倒车雷达、DVD影视、GPS导航、倒车影像、铝钢圈、越野轮胎、安全气囊、真皮座椅、金属油漆、新款造型。 (3)改装说明:前区4座,第2排2座,中间采用JN不锈钢隔墙(带玻璃),后区竖置不锈钢棺木内设担架,两侧不锈钢花台,殡仪专用设施均采用JN不锈钢冲压件制作而成。 |
备注:
1、投标总报价应含中标服务费、改装费、运费、保险费、购置税、上牌等一切费用。
2、所供的殡仪车均采用原厂生产的品牌整车,保持原车的高质量和高性能。
3、提供的殡仪车均已列入国家殡仪车产品目录,所有车辆手续正规完备。
4、所售的殡仪车随车配备“三包”服务卡,用户可在全国各地特约维修站享受完备的售后服务。
5、采购预算:618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