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第一季度办公家具、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昌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就2017年第一季度办公家具、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17年第一季度办公家具、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TRZBC2017-09;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涉及到的办公家具和学生课桌凳的采购、配送、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配套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必须整体提出磋商申请不得拆分,详细内容详见附表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4.采购预算:477190.00元
5.资金来源:学校公用经费
6.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营业执照须具备本次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若是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若有)、产品质量相关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应商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证明书;提供产品宣传彩页资料及相关说明书;
2.供应商所供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须提供最新的有效产品检验报告);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所供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拟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并在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供应商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磋商申请;
6.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被授权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产品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本企业鲜公章);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磋商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公章:指备案的行政公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2017年01月24日至2017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六、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磋商,报名成功同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八、本采购项目磋商保证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金额: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人民币800.00元整。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卢女士 |
十、其他要求:
1.设备设施产品技术性能要求仅起参考和说明作用,参与磋商供应商可选择优于或相当于采购人所提供的技术规格和要求的设备设施产品参与磋商。
2.样 品: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至当日带样品(清单中要求提供样品的设备及参数)参与磋商,样品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875-7131474
地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备注: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以书面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