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镇2016年度第二批产业扶贫能繁母猪养殖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保招代[2016]143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74号令》、《保山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卡斯镇2016年度第二批产业扶贫能繁母猪养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补助
三、采购项目名
1、项目名称:卡斯镇2016年度第二批产业扶贫能繁母猪养殖项目
2、相关要求将在投标文件中阐述,如有调整以投标文件载述的内容为准。
四、采购清单
详见附表。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①.投标申请书
②.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年检合法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⑥.授权委托书(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
⑦.委托人身份证(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发售情况:
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28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报名资料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报名,逾期恕不受理。投标文件500.00元/份, 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46613487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安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5-7133604、18787542965、135775368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3日15:00前;
开标时间:2017年1月3日15:0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县体育场)。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营业室 |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
开户账号:24129601040011000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13577536835 |
联系人:李女士 |
十一、其它
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三、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附表:
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 规格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
LY能繁母猪 | 2个月月龄以上,体重达到25公斤,符合种母猪种用标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病种免疫,按检疫程序规定检疫合格。主要检测病种包括:猪瘟(抗体检测)、蓝耳病(抗体检测)、口蹄疫(抗体检测)、圆环病毒(抗体检测)、伪狂犬病(抗体检测)、布病(抗原检测);以上病种要求检测率100%。 | 头 | 687 |
采购预算:961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