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镇布朗族广场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保招代[2016]194号】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卡斯镇布朗族广场路灯采购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段及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卡斯镇布朗族整族帮扶资金、卡斯镇易地搬迁资金及发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资金。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①.投标申请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
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④.法人身份证明;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⑥.委托人身份证明(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⑦.产家授权委托书。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地点: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
六、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报名资料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报名,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
七、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500.00元/份,售后不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元(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供应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卡斯镇布朗族广场路灯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营业室 |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
开户账号:24129601040011000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 |
联系人:李女士 |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7日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9:00。
2、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
邮编:678100
联系人:李女士、安女士 电子邮件:cndszb@163.com
十二、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 0875-7130708
附表:
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规格要求 |
15m电能路灯 |
6 |
盏 |
灯杆高15米三分节,壁厚分别为6-6-8mm,直径下口450mm,直径上口180mm,必须安装避雷系统;路灯照明要求8盏投光灯,100w;投光灯品牌要求为(飞利浦、欧司朗、欧普)等任一品牌;芯片为普润芯片。 |
10m高电能路灯 |
194 |
盏 |
两个灯头,高灯头10米,低灯头8米,高差2米,主杆直径180mm,壁厚3.0mm,表面镀锌喷塑,民族特色花饰烤漆,牛头饰件为铸铝浇筑,象脚鼓饰件为铁板冲压拉伸成型;高灯头150w,功率:5×30W;灯头采用飞利浦、欧司朗、欧普任一品牌。 |
采购预算:1900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