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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业局“昌宁县2015年低效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昌宁县林业局“昌宁县2015年低效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保招代[2015]245号】

昌宁县林业局“昌宁县2015年低效林改造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段及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上级下达项目专项资金及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①投标申请书;

②营业执照;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税务登记证;

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⑦法人身份证明;

⑧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⑨委托人身份证明(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有“经济林抚育管理或造林绿化或林业技术服务”相应经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昌宁县田园镇顺城街10号)。

六、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报名资料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17:00时指定地点报名,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

七、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500.00元/份,售后不退,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昌宁县田园镇顺城街10号)。

八、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为¥3500.00元(叁仟伍佰元整);(由投标人村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昌宁县2015年低效林改造项目X标段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营业室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开户账号:24129601040011000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135****6835

联系人:李月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12日9: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9:00分。

2、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昌宁县林业局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9****8525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宁县田园镇顺城街10号 邮编:678100

联系人:李月、李金津 电子邮件:cndszb@163.com

电话:135****6835、135****3389

十二、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 0875-713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