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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终端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2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昌宁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本次采购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终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终端采购 【招标编号:TRZBC2015-100】

二、采购项目谈判内容:

本次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软、硬件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及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厂家、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取得相关检测测试报告;

3.供应商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若幸成交须保证有维修服务机构和专业维修人员,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4.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5.供应商在交货时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谈判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合法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长期经销证明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2015082420150828(每日上午0830分至1730分),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同一生产厂商只能出具一份产品授权委托书参与本次谈判,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报名成功后,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投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4.{C}本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0元整;竞争性谈判文件费人民币800.00元整。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费及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谈判文件费及谈判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卢女士

十、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注: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及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4日

附表:昌宁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终端采购配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配置或技术要求

数量

单 位

产品要求

交货地点

1

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终端

CPU:INTEL I5双核处理器,内存:6G,硬盘:12TB(可扩展)触摸屏:电阻触摸屏,执法仪存储箱:16台执法仪接口、实现数据拷贝管理及设备充电等功能,操作系统:windows 7 64位,软件系统:警云数据管理系统

3

提供产品授权书

昌宁县公安局

2

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终端

CPU:INTEL I5双核处理器,内存:6G,硬盘:8TB(可扩展)触摸屏:电阻触摸屏,执法仪存储箱:16台执法仪接口、实现数据拷贝管理及设备充电等功能,操作系统:windows 7 65位,软件系统:警云数据管理系统

1

提供产品授权书

3

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终端

CPU:INTEL I5双核处理器,内存:6G,硬盘:4TB(可扩展)触摸屏:电阻触摸屏,执法仪存储箱:16台执法仪接口、实现数据拷贝管理及设备充电等功能,操作系统:windows 7 66位,软件系统:警云数据管理系统

12

提供产品授权书

要求:能采集TCLSDV03、SDV06单警执法记录仪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