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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第一期种公羊 及种母羊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5-06-0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受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昌宁县卡斯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第一期种公羊及种母羊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要求、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C}一、{C}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系

交货地

规格或要求

数量

1

种公羊

努比亚

昌宁县卡斯镇11个村、社区

6个月月龄以上, 体重达到25公斤以上,的种公羊

59只

2

种母羊

努比亚或龙陵黄山羊

6个月月龄以上, 体重达到25公斤以上的种母羊

791只

{C}二、{C}招标编号:THCNCG2015-05。

{C}三、{C}投标人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应持有年检合法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谈判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4)谈判供应商应提供近3个月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动物疫病(检测)报告书;

(5)谈判供应商应提供养殖场规模情况,种羊父、母本系谱资料。

(6)谈判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供应商需对养殖农户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和组织技术培训。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提供种畜质保期需达到15日历天,在质保期内种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提供产品达不到采购方要求,供应商需限时免费更换;

(9)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采购不支持网上报名。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年检合法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要求的证件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

五、投标报名时间:五个工作日(2015年6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6月5日17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

六、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者,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申请人报名。

七、投标人开标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壹万元(10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昌宁县卡斯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第一期种公羊及种母羊采购谈判保证金”),指定交款内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收费内容

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

张继鹏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

6227003960120054981

{C}八、{C}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报名后即可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600.00元/份,售后不退。)

{C}九、{C}谈判文件递交时间:详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其它事宜

{C}1、{C}报名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市昌宁县兴宁街84号)

2、联系人:张滔电话:0875-7124567 18725252130

采购单位: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466134870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十二、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0875-7130708

发布日期: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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