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公安局临侦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昌宁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采购内容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计划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临侦设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
1.临侦设备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设备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必须整体谈判,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招标编号:TRZBC2014-88
2.交货地点:昌宁县公安局指定安装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合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明文件;且经营范围中须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和销售证明;
3.谈判供应商的谈判申请书原件(法人企业须经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谈判申请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①制造商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证明、产品质量相关认证证书;②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经营许可证明、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证明书】;提供谈判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6.谈判供应商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资质证书或公安部颁发的涉密及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
7.谈判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国家相关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材料,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8.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四、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请按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谈判申请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带来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五、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日08时00分至2014年10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园丁小区大门东侧)
六、若谈判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谈判申请人报名,谈判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第二、三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书参加谈判,否则不予接受。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分厂家及代理商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满足公告要求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同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公布的为准,谈判当天提前1个小时接受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3.谈判文件提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若有变更将与书面形式通知各谈判供应商。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费及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谈判文件费及谈判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寸女士 |
十、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 杨先生寸女士
电话:0875-2147689传真:0875-2147689
备注:本采购公告同时发布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谈判供应商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
附表:昌宁县公安局临侦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提供产品授权书 | 备注 |
1 | 临侦设备 | 套 | 1 | 是 | 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