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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G2014-J23昌宁县种子管理站化肥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4-10-0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受昌宁县种子管理站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昌宁县种子管理站化肥采购项目涉及到的材料采购、运输、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CNCG2014-J23。

二、谈判项目名称:昌宁县种子管理站化肥采购。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且经营范围中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谈判供应商若是生产厂家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化肥),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所投产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要求的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

四、若谈判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我中心有权拒绝谈判供应商报名,谈判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的资格要求后方能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

六、谈判文件(标书)领取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4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请携带U盘。外地获取谈判文件的,应将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材料发送传真件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该项目编号、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及手机号码。传真收到后我中心2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带到开标现场。

七、报价回函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0日8:45,专人送达,逾期函件拒收。

八、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0日上午9:00。

九、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十、投标人开标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伍仟元(5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

十一、项目要求:

(1)所供产品必须是合格、原装、全新正品;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鼓励提前交货;

(4)交货地点:昌宁县卡斯农业中心、昌宁县田园镇各村,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调查了解各交货地点的各种状况;

(5)付款条件:商品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价款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付款;

(6)投标人的报价均含税费、运费、安装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二、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指定交款内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收费内容

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昌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

53001727336058000118

采购代理机构: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杜娟仙

电话: 0875—7121908传真:0875—7121488

地址: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8日

附表:

设备参数及采购数量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

1

尿素

131.68

交货地点:昌宁县卡斯农业中心、昌宁县田园镇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