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DCZBDL2014-38昌宁县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昌宁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次昌宁县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昌宁县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项目
二、谈判内容:本次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项目的投标商必须依据项目清单要求整体报价投标。(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三、昌宁县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GPS接收机 | 18 | 台 |
2 | 全自动气象墒情监测仪 | 1 | 套 |
3 | PDA-GPS野外数据采集装置 | 1 | 台 |
4 | 专用野外数据采集软件 | 1 | 套 |
5 | 定时定位土壤水分测定仪 | 1 | 台 |
6 | 土壤养分速测仪 | 1 | 台 |
7 | 野外工作工具箱 | 2 | 套 |
8 | 执法记录仪 | 3 | 台 |
9 | 照相机 | 1 | 台 |
10 | 摄像机 | 1 | 台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8、为保证所采购产品为原厂正品,能享有原厂标准售后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此项目投标支持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请按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2、3条内容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2、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五个工作日(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7日)报名结束时间为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5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东一区28、29号
3、投标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4、谈判文件的售卖: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5300 1728 6380 5100 2664
招标单位:昌宁县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875—2129753邮编: 678000
E-mail:1730743519@qq.com传真:(0875)2129753
发布日期: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