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G2014-X01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采购办公设备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标的及数量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 |
1 | 笔记本电脑 | 10 | 台 |
二、项目要求
1.本项目必须完整报价。
2.投标人所报产品应响应本次采购的需求,所报产品需出具产品质量承诺书,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一律拒收。
3.投标人的报价均含税费、运费、安装费。
三、供应商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或授权的产品经销商,若是产品经销商,需提供产品代理商证书。生产或经营产品质量应达到本次采购的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四、标书领取、回函、开标时间和地点说明
1.标书领取时间: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销商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逾期恕不受理,请携带U盘。外地获取询价文件的,应发送以上要求中传真件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该项目编号、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及手机号码。传真收到后我中心2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带到开标现场。
2.报价回函截止时间:2014年3月10日14:45时,专人送达,逾期函件拒收。
3.开标时间:2014年3月10日15:00时。
4.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五、投标人开标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伍仟元(5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
六、本次询价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cnzwzx.com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指定交款内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收费内容 | 投标保证金 |
账户名称 |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昌宁县支行 |
银行账号 | 53001727336058000118 |
采购代理机构: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杜娟仙
电话:0875—7121488
地址: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