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G2013-J20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种母猪竞争性谈判公告
CNCG2013-J20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种母猪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LY”种母猪采购项目涉及到的相关要求、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CNCG2013-J20。
二、谈判项目名称: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LY”种母猪采购。
三、采购参数及数量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 |
1 | “LY”种母猪 | 220 | 头 | 优质纯正的“LY”种母猪,月龄在3个月以上,体重在30至50公斤以 上,符合国家的种母猪销售标准 |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标号 |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
要 求 | 1.谈判供应商应持有年检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且经营范围中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以上1、2项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
五、谈判文件(标书)领取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4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请携带U盘。外地获取询价文件的,应发送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表中1、2项传真件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该项目编号、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及手机号码。传真收到后我中心2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带到开标现场。
六、报价回函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6日8:45,专人送达,逾期函件拒收。
七、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9:00。
八、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九、投标人开标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伍仟元(5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
十、项目要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鼓励提前交货;
(3)交货地点: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投标供应商应调查了解需求乡镇交货地点的各种状况。
(4)付款条件:商品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价款由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付款。
(5)本项目必须完整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均含税费、运费、安装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一、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通过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指定交款内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收费内容 | 投标保证金 |
账户名称 |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昌宁县支行 |
银行账号 | 53001727336058000118 |
采购代理机构: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杜娟仙
电话(传真):0875—7121488
地址: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