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G2013-X32昌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办公设备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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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昌宁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昌宁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采购医疗设备及办公设备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且经营范围中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和销售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部分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进口产品须提供中英文授权书),及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4.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
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且经营范围中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和销售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2.投标人所报产品应响应本次采购的需求,所报产品需出具产品质量承诺书,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一律拒收。
1.标书领取时间: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13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
2.报价回函截止时间:2013年 8月14日14:30时,专人送达,逾期函件拒收。
4.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五、投标人开标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伍仟元(5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
六、付款方式:商品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价款由昌宁县人民医院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付款。
七、本次询价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通过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cnzwzx.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指定交款内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