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G2013-X27昌宁县田园镇、温泉乡人民政府农用物资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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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温泉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采购农用物资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2.投标人所报产品应响应本次采购的需求,所报产品需出具产品质量承诺书,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一律拒收。
1.投标企业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或授权的产品经销商,国内注册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产品质量应达到本次采购农用物资的要求。
2.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的相关证书及检验报告。
3.供应商须为竞标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代理商竞标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对本项目的授权;
1.标书领取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1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
2.报价回函截止时间:2013年 7月3日9:00 时,专人送达,逾期函件拒收。
4.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五、投标人开标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伍仟元(5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
六、本次询价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通过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cnzwzx.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指定交款内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