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G2013-X04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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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需求单位委托,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询价编号:CNCG2013-X04)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次招标项目资格、信誉良好、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所供设备的外包装、产品标识及机身保修序列号、保修封签必须完整,不能有刮毁、损坏、启封等现象。所供产品必须能享受三年有限保修及上门服务。对改装、组装、不符合要求、不能正常享受保修服务的产品一律拒收。
2.投标商注册资金在10万以上,对改装、组装、不符合要求、不能正常享受保修服务的产品一律拒收。
1.标书(含电子文档)售卖时间:2013年2月6日至2013年2月19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标书每标段每份150.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
2.报价回函截止时间:2013年 2月19日15:00 时,专人送达,逾期函件拒收。
4.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四、投标人开标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伍仟元(5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
五、本次询价采购,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合同总额0.4%的中标服务费。
六、付款方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货款。
七、本次询价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通过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指定交款内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