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50313-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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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昌宁县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发挥司法所长、法治副校长等作用,进到辖区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不断强化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为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柯街司法所
柯街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走进柯街中学,面向全校师生及家长共计1400余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有机融合,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
活动中,柯街司法所所长以《弟子规》中“守规矩、知礼仪”的传统美德为切入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剖析法律条文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通过“孝亲尊师”“谨言慎行”等经典训喻,引导青少年理解“守法即是立德”的深刻内涵,并结合校园欺凌、网络沉迷、家庭暴力等典型案例,警示学生远离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针对家长群体,重点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家庭责任”条款,强调父母需以身作则、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为子女营造健康成长的法治化家庭环境。
温泉司法所
温泉司法所所长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到温泉镇中心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旨在通过生动、易懂的方式,向在校学生传递“小学生不能犯罪”的理念,让法治意识深入校园,筑牢小学生的法律底线。
“孙悟空为什么会被压在五行山下?说明什么?如果一个人太过自由,没有遵守社会秩序,是要受到惩罚的……”宣讲活动上,司法所所长以西游记孙悟空为什么被压在五行山为切入点、结合真实的案例,带领同学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生认真倾听,踊跃互动,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氛围。通过宣讲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教育青少年从小树立法律观念,树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法治的阳光照亮青少年的成长之路,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勐统司法所
勐统司法所所长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联合辖区派出所、中心法庭等部门,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为青少年学生讲好法治课,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筑牢预防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
课上,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精心设计宣讲内容,围绕校园欺凌、自我保护等主题,以最“热”的《哪吒之魔童闹海》为切入点,通过寓教于乐、现场问答、案例警示等形式,重点宣传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详细解释,消除了青少年学生“未成年人不担责”的思想误区,教育青少年学生不图惠、不入伙、不逞强、不报复、不气馁、不涉险、不耍危,做好自我防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魔童”哪吒的成长故事到现实中的法律课堂,创新形式,让法治宣传教育既“有趣”又“有料”。
耈街司法所
耈街司法所联合乡平安法治办、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到耈街民族中学,开展了一场以“普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进校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讲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与青少年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安全文明使用网络、自我保护等热点问题。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互动问答,学生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工作人员向师生发放了《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校园安全指南》等法治宣传资料,方便学生在课后继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接下来,各基层司法所将持续发挥司法所长、法治副校长等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和水平,创新普法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用法治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