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省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设立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云林湿地〔2019〕13号),同意设立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现将设立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湿地公园名称: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
二、湿地公园位置: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位于昌宁县城,地理坐标位于北纬24°47′35″~24°54′18″、东经99°36′36″~99°39′02″之间,北至河西水库尾,南至昌宁县污水处理厂,南北跨度约14.68千米。
三、湿地公园边界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河西水库及其周边水源涵养林,右甸河及沿岸部分农田,规划总面积约435.6公顷,其中湿地总面积310.07公顷,湿地率为71.18%。
四、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昌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特此公告。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