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信息公开
|   序号  |  
     转办时间  |  
     举报主要内容  |  
     办理要求  |  
     承办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   1  |  
     9月10日  |  
     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小铺子有1个屠宰场,设备简单,无专用排污管道,屠宰场产生的粪便、废水经过化粪池几天排放一次,直接排放到周边的沟渠,气味很大,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  
     1.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2.9月16日前上报办理结果。  |  
     昌宁县农业局  |  
     黄有权  |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