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茶乡要闻 >> 正文

翁堵镇:《问责条例》学习不打折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确保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学习不缩水、不打折、不走样,翁堵镇通过用好“充电宝”,架起“探照灯”,当好“领头羊”三措施,推进《问责条例》在基层纵深发展。 

用好“充电宝”。按照县纪委要求,翁堵镇抓好贯彻学习,借助镇级微信公众号,微信交流群随时随地发布《问责条例》相关知识,发放学习小册子,适时组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闭卷测试。用好学习的“充电宝”,及时充电蓄电,提高对《问责条例》的实践运用能力,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架起“探照灯”。为防止基层“灯下黑”问题,翁堵镇及时架起 “探照灯”:结合条例学习,明确工作重点,严明纪律要求,向村(社区)、各中心、站所派发“任务单”、标记工作重点“符号”、划定纪律 “红线”。成立镇、村、组三级联动督查小组,党员干部“动”起来,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使作风建设新常态成为党员干部行为准则。  

当好“领头羊”。为推动《问责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翁堵镇纪委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强化学习,及时传导压力,使监督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聚焦基层突出问题,加强村务监督业务培训,夯实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段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