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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六举措”抓实质量强县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5-02-1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2014年以来,县工商局在开展“质量强县”创建工作中立足工商职能,六项措施抓实商品质量监管,全力推进质量强县创建工作。

一是抓宣传,提高全民认识。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和农村集贸市场等地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消费指导、警示、主题宣传等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质量意识。

二是抓商标战略,促进品牌建设。通过开展商标知识进万家宣传培训活动、发放“三书一卡”服务上门活动、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商标发展走访调研和“一所一标”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等措施,积极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著、驰名商标品牌,着力开展商标战略工作,有效促进商标品牌培育建设。目前全县有效注册商标267件,其中:著名商标13件,知名商标1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昌宁红茶”进入商标异义程序。

三是抓执法,深入打假治劣。加强对流通环节商品监管力度,重点对食品、化肥、农药、建材、汽车配件和成品油等商品进行监管,严格查办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一年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30件,其中:知识产权类15件、广告类16件、农资质量案件74件,成品油案21件,建材质量案件8件。

四是抓消费维权,促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消费者协会、消费者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一会两站”的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和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投诉、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依法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年来,共调解消费者投诉案件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1万元。

五是抓信用监管,促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县个体、企业中广泛开展“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评比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水平和商品经营者自律规范经营水平。积极开展个体、企业信息公示,进一步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目前全县共有县级消费满意示范店10户,市级消费满意示范店5户,628户个体、企业信息已进行公示。

六是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以工商职能为基础,建立健全了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商品质量销售责任、重要商品“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召回、不合格商品退市、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消费者投诉受理等制度,初步形成了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质量长效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