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监督所举办卫生法规培训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生活饮用水的供应和管理,昌宁县卫生监督所于9月30日举办生活饮用水卫生法规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县集中式供水单位领导及从业人员、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县直学校分管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县直医疗机构管水人员、县城有政府接待能力的大型宾馆(酒店)负责人等共34人。
培训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会上卫生局副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张志贤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供、管水单位应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饮用水经营和管理,并与供、管水单位签订了《昌宁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书》。
最后,全体参会人员做了《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试题》,成绩均合格,充分检验了培训效果。通过此次培训,强化了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拓展了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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