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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抓实“三资”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4-09-2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漭水镇针对村集体经济收入方式、范围拓展、渠道来源等形势变化,在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上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从而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抓清理。坚持不漏一村、不漏一项,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的原则,对村级集体“三资”进行全面登记、翔实记录、统一造册,澄清家底,做到资源、资产不流失,资金规范使用。抓平台。依托镇农村经济发展办公室,搭建“三资”管理服务、“三资”监管体系等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村级财务会计、审计制度,落实半年一次财务清理和一年一次村级财务审计的“两清、一审”工作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社区)申报、经济发展办审核、行政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做到村级财务凡入必管、凡出必审,来得清楚、出得明白。抓监管。坚持民主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法纪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五联动”,按照“四权不变”、独立核算、民主管理、责任追究的工作原则,严格把握资金外循环和资金流失关,规范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经营行为,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范,加强风险管理。抓跟踪。抓好上级对各村(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跟踪管理,将上级支持村(社区)的一次性收入转化为经营性资产,帮助村(社区)打造一个产业(企业),合理划分收益分配,防止项目资金用于“三公”经费和清欠历史债务,保证上级支持资金长期发挥效益,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抓服务。督促农业、农经、林业等部门强化服务,指导和配合村(社区)完成土地确权、发证、流转等工作,为土地集中规模经营和农业招商引资创造条件,引导项目、资金导入,支持产业和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常性收入。抓规范。加强村(社区)红色股份、村办经济实体投入、收益和债权、债务管理,处理好红色股份、村办经济实体财务与村级财务之间的关系,防止财务混乱,杜绝红色股份、村办经济实体收益造假。严格村级对红色股份、村办经济实体收益提成财务入账、支出管理,防止新增村级债务。 (漭水镇)